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备用自动化系统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占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备用自动化系统采购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备用自动化系统采购
2.2招标编号:0748-2412CA2057DK
2.3招标范围:新建2套自动化系统,具体包括:主楼备用47席位空管自动化系统1套、副楼备用21席位空管自动化系统1套、备用自动化培训与测试系统1套。本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哈尔滨。
2.5交货期: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具备系统设计审核条件,13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15日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设备到货后3个月内完成现场验收,相关时间要求服从招标人安排。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所投自动化系统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含临时许可证,设备类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投标人所投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其他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4-11-08 09:00:00至2024-11-13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
4.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含临时许可证,设备类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按资格要求3.4(1)条款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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