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选 条件
衡阳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MW 、 4.9MW 、 5.7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 比选 人为 衡阳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结构 安全 性 鉴定 检测 进行 简易项目比选 。
二、 工程项目概况及 比选 范围
2. 1 项目名称:衡阳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MW 、 4.9MW 、 5.7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全鉴定
2. 2 项目概况 : ①该项目占用屋顶面积约 44450.1 ㎡, 建设屋顶光伏,共安装 66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 8076 块,容量共计 4.5MW 。②该项目占用屋顶面积约 40037 ㎡,建设包括屋顶光伏电站。采用 665Wp 单晶组件数量共计 8441 块,配置 110 kW 组串式逆变器为 13 台、 100kW 组串式逆变器 34 台、 50 kW 组串式逆变器 1 台。③该项目占用屋顶面积约 41874 ㎡建设包括屋顶光伏电站。采用 680Wp 单晶组件数量共计 9597 块,配置 110KW 组串式逆变器为 19 台、 100KW 组串式逆变器 32 台、 50KW 组串式逆变器 6 台、 30KW 组串式逆变器 2 台。现需对 以上 项目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 ,检测费用约为 347.85 万元。
2. 3 比选 范围: 结构 安全 性 鉴定 检测 。
主要检测内容包括:对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中的混凝土强度、钢筋配置、楼板厚度、构件尺寸、沉降变形、位移、倾斜度等进行鉴定检测,通过对检测结果计算分析并提出该项目屋面加装光伏板后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报告。 ( 具体范围以 比选人 认可的现场实施检测方案为准 )
2. 4 标段划分:共分为 1 个标段。
三、 参选人 资格条件
3.1 参选人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 参选人 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 CMA 认证)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注: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的相关通知、实施细则,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资质管理通知和实施文件要求执行。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通过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有关机构的考核取得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资格证书(专业为主体结构)。
3. 4 参选人 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 1 )与 比选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 5 参选人 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 6 本次 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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