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至县龙泉让塘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劳务采购
公开采购公告
1. 公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至县龙泉让塘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劳务采购,采购人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公开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
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至县龙泉让塘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劳务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龙泉镇,光伏厂区位于龙泉镇让塘。项目建设容量不少于80.0046MWp,交流侧65MW。配套新建一座35kV升压站。
项目线路送出工程概况:根据国网安徽省供电公司要求,本项目线路送出工程与国华投资林丰5万千瓦光伏项目合建一座220kV泥溪汇流站方式接入国网220kV政源变高压侧,实现全额上网模式。两个项目合计容量为11.5万千瓦(交流侧)。
2.2 公开采购范围:
本标段公开采购范围为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东至县龙泉让塘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劳务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可研范围内:
(1)光伏场区。(2)场区内新建35kV开关站。(3)线路送出工程:1)35kV开关站至首基合建塔(#19)线路。2)首基合建塔(#19)至220kV泥溪汇流站之间的35kV线路。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协议等文件。
特别提醒事项:
本工程沿线涉及道路、山丘、建筑物、厂房、树木、林地、陵园、矿区、河道、农田、菜园、已有线路以及道路地下通讯管网等,牵涉面比较广,需要与国网供电公司、周边企业和个人(民房)以及道路管理部门等协调;施工材料和工器具等大件运输,需要与相关方协调;尤其是和当地居民协调工作量较大,为保质保量保进度优质完成本工程,采购响应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上述各项协调工作及发生的费用则由采购响应人负责。采购响应人需充分了解掌握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补偿协调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审慎考虑报价费用。
2.3 计划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 以监理人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以监理人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 以监理人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工期:计划总工期为300天,其中光伏区及35kV开关站项目工期为180天,要求300天内完成线路送出工程施工、光伏场区和35kV开关站内设备试验和相关调试、35kV开关站内设备试验和相关调试、联调工作,具备光伏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要求项目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项验收在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环保、档案专项验收在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特种设备许可证在项目并网前完成取证;涉网试验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消防系统在项目并网前通过有资质单位的专业检测,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
2.4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满足基础施工、光伏发电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和国家能源集团、国能投资公司、业主、甲方的设计、技术、质量要求,满足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满足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当地电网并网相关要求,满足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求,合同范围内项目通过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验收合格。
3. 公开采购响应人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劳务能力;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至少具有国内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工程1个。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相关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况;
3.4.1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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